发布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12-01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多名,参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版)》相关要求,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呼吸内科高层次人才1名、检验科高层次人才1名。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政府及医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9.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10.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在招聘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精神相关规定执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岗位任职条件
附件1:高层次人才用人计划及岗位要求(2023年第十二批)。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 — 2023年12月3日。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简历,简历内需附上身份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近五年以来的科研、专利、论文、著作、荣誉及学术任职等相关业绩材料彩色扫描件。
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当天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学历认证需为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报告,大学及以上学历均需认证,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联系人: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hrmyyhr@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名称”,例如:张三+呼吸内科高层次人才。咨询电话:0757-88591279,联系人:郭老师。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核对象,并电话沟通考核时间、地点。
六、考核
领导小组对应聘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或面谈等方式,根据应聘人员学习背景、工作经历、技术水平、学术专长和工作实绩等,按照坚持标准、按需引进,依事择人、人岗相适的要求,严格进行考核,并结合医院相关专业需要和人才梯队建设等情况,初步确定拟聘人选候选人。考核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我院支出。
8、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十一、其他
1.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时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日期。
3.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4.资料审查时(贯穿整个招录流程)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核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考核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约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方案解释权属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附件:
1.高层次人才用人计划及岗位要求(2023年第十二批)
2.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