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25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市战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绵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开展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调单位为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1《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报名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
4.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
7.可能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岗位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办理说明。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3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花园院区2号楼809室人力资源科。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四)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将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未接到笔试通知的,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拟定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花园院区3号楼9楼学术会议厅。
3.笔试科目:《医疗卫生类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4.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17:00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医院将安排专人对笔试试卷进行阅卷并安排专人监督阅卷工作,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医院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致岗位考调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有关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和拟调人员。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市卫生健康委确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组织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由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报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人社局按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由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共同确定是否递补。
本公告由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16-2339153; 0816-2357922
附件: 1.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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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