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3-11-23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3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嘉兴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嘉兴妇女儿童医院。
医院占地100亩,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核定床位920张。现有职工1470 余人,其中高级职称265人,硕士以上210 人。2021年门急诊量达142万余人次,住院5.0万余人次,年分娩量1.1万余人次,完成手术1.6万余台。
医院构建形成“强专科 精综合”的医疗发展格局,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明显,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医院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科(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1个全省首批区域专病中心(产科),1个省市共建学科(围产医学),1个省生殖医学创新团队(生殖医学中心)。医院建设有2个市级医学重点支撑学科(妇科学、产科学),2个市级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儿科学、小儿外科学),3个市级医学重点创新学科(乳腺病学、生殖医学、胎儿医学),1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创新学科(中西医结合儿童康复学),并有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2个市级重点创新团队。
此外,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妇女儿童心理健康联合诊疗中心、妇科内分泌诊治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妇幼卫生信息中心及妇产科妇幼保健质控中心等均挂靠在医院。
近年来,医院秉承“健康至上、务实求精、勤奋合力、科技兴院”的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先后被授予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母婴友好医院等荣誉称。在全国首次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排名全国第22,位居A+等级,并连续多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妇产专科医院全国前20,省内前三。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或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于考试前取得(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支持与保障
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嘉兴市本级范围内购买住房的,直属医院给予70万元购房补助,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给予35万元购房补助;另外,直属医院给予三年内每月3000元工资外津贴,以及科研启动经费(一事一议)。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结合招聘单位实际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截止年底,未开考的岗位、未聘用合适人选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作为文件名,发送至医院电子邮箱jxfbyrsk@163.com,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原件不要邮寄)。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一式一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的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留学人员报考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提供杂志社录用证明及校样稿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SCI文章需同时提供正规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原件扫描件;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察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安排面试,具体的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或视频面试)视实际情况由医院决定。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是否安排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需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市属医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六、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jiaxing.gov.cn/)和医院官网,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附件:2023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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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嘉兴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