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阜阳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3-11-21
阜阳市中医医院是阜阳市区唯一一家公立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医院承担着阜阳市及周边地区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的重要任务,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急救、康复和养生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阜阳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8〕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自愿申报、平等竞争;
3、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我院计划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8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博研究生。
卫生类研究生须是专业型硕士,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其中专业型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其他专业研究生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校园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1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阜阳市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原则上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在蚌埠医学院新校区龙湖体育馆(高铁站广场西500米)。
考生将报名表(公告附件1)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报名处。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会以微信群发信息的方式及时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按要求及时回复相关信息。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现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阜阳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0558-2780225(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8-2780106(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阜阳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阜阳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阜阳市中医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表
阜阳市中医医院
2023年11月20日
文章来源:阜阳市中医医院
上一条: 安徽省泾县医院2024年度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