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徐州市儿童医院发布时间:2023-11-2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院发展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皮肤科医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徐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七)资格条件中有六级要求,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6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儿童医院(http://www.xzetyy.cn/)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徐州市儿童医院(东院)7楼组织人事科(徐州市泉山区苏堤北路18号)。

4.招聘岗位只进行面试,报名时不用缴纳费用,待面试时缴纳面试费,报名审核通过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医院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在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7.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委托人签字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徐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咨询电话。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由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1.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具体面试办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xzetyy.cn/)发布通知。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及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费用100元/人(现金),面试当天缴费。

4.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xzetyy.cn/)公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儿童医院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及时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徐州市儿童医院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http://www.xzetyy.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单位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医院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网站上(http://www.xzetyy.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徐州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5583009 监督电话:0516-85585317

九、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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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徐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徐州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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