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如东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11-16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如东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rdrmyy.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7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77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11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考生如实填写《2023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报名邮箱:rdryrskzp@126.com。邮件主题为:202311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00~ 11月23日16:00。

(二)资格初审

1.如东县人民医院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00~11月24日16:00,应聘人员邮箱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东县人民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4118707。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09:00~11月24日17:00。

3.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1月21日09:00~11月24日18:00。

4.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7日14:30~17:30,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准考证打印

如东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将报名成功人员的准考证发送至个人报名时使用的邮箱,请于2023年11月28日09:00~11月29日16:00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如东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大纲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023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表、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1年和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如东县人民医院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如东县人民医院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招聘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考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招聘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如东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如东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如东县人民医院审核后报送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并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报考护士(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公告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结果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聘用人员与江苏东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由江苏东誉人力资源在限公司派遣至如东县人民医院工作,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二)招聘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县卫健系统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4118787(如东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4118707(如东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3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3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如东县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2023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如东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如东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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