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寿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1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根据《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的批复》(寿编〔2023〕38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11月16日起在寿县人民政府网(www.shouxian.gov.cn)及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1月30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此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考寿县人民医院的考生请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1653886982@qq.com;报考寿县中医院的考生请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2427638323@qq.com。

(三)报名所需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1.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等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报考。

2.岗位条件要求具备资格人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已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暂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和附件3:《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寿县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报考寿县人民医院的考生至寿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领取;报考寿县中医院的考生至寿县中医院住院部15楼人事科领取。

五、统一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医学基础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医学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应知应会医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理解和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其中:“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2023年12月8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寿县卫健委干部人事股(寿县宾阳大道国投大厦3楼335室)申报加分事宜,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其两科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3.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测试》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合成,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在寿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以及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笔试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满分为100分。

设定最低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70%、专业测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两者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由寿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因故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寿县卫健委统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2月29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人员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寿县卫健委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www.shouxian.gov.cn/)查询。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54—3129653(寿县卫健委干部人事股);

0554-2766106(寿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4-4022581(寿县中医院人事科);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4-402222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2023年寿县人民医院、寿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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