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11-14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临床医师等10个岗位面试工作于2023年11月12日完成,现将相关岗位成绩排名及体检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根据《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
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11月完成。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体检的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应提前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
三、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规定执行。
(二)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赴西南医科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文章来源: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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