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茂名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11-14
茂名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60年,前身是广州银行医院。于1995年通过国家等级评审,是茂名地区首家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
经过60余年的发展,茂名市人民医院已成为茂名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大规模综合医院,在水东湾设立分院区,医院总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医院在职员工3千多人,编制病床2500张,开设科室135个,其中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是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感染科是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普外科、骨科、心外科、肾内科、胸外科、神经外科、医学影像科、肿瘤科、泌尿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是茂名市临床重点专科。
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茂名临床医学院,是国家慢性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救治快速通道“救治基地”、国家级早期胃癌筛查研究协同网络协作中心、西京消化病医院茂名整合医学中心;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是广东医科大学、暨南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全国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率先在茂名地区建立精准医学中心,是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手机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
3.考生添加QQ群:185692475(在群内注明岗位和姓名),用于接收招聘通知;
4.注意事项: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学历证明、学籍证明、2024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用添加压缩包到附件的形式发至我院人事科电子邮箱(rsk2922598@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我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成立评委组及考试
应聘人员须添加QQ群,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号、考试结果将在群内通知。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护理专业人员需参加操作考试。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抽号参加考试。
(一)成立面试评委组
每组评委人数为5人,其中非本院的评委数量不得少于1/3。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评委组中相关专业评委应当占1/2以上。
(二)笔试、面试、操作考试
1.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
2.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3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则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60分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计算总分。
4.入围面试的护理专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操作考试,考试内容为基础护理操作,现场随机抽题。采用百分制。
5.护理操作考试实行一票否决制,75分以上合格,考生护理操作考试不合格、有手颤或不正常的病理生理反应情况,不符合录用条件。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讨论
考察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及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考察人选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茂名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二)待遇
按茂名市人民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发放。
十一、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对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附件1:茂名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表.xls】【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茂名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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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茂名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