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13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区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量配备管理办法及工作实际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报考全科医师岗位的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2日-2005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以上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2日-2005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报考护理学专业的须取得护士资格证,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12日-2005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取得计划免疫接种证者优先。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及学习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具有适应在高原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体型端庄,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有团队协作及创新精神。
7.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7.其他不符合条件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00至19日24:00
2.审核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00至20日18:00
3.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00至21日18:00
4.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5.须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考试报名中心上传以下资料:
①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户口本扫描件(首页及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扫描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
⑥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200元/人考试服务费(网上缴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核定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工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笔试时间为 120分钟,分值为 100 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3.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登录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考试报名中心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各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通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2位小数)。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技能考核阶段。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
4.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登录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考试报名中心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保留两位小数。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政审情况、报名条件、工作经历等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3.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青海直聘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体检、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逾期未参加政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昆仑英才网(www.klycw.cn)、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依法统一办理入职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3.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新招聘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统筹调剂,招聘人员须服从分配;
4.拟聘用或工作期间发现聘用人员在招聘或入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5.聘用人员聘用期内,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每年一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6.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岗位减少或取消的,该岗位聘用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7.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因人员调离、辞职等情形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入体检、政审后,按照有关规定补录本岗位考生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1年后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四、薪酬待遇
按照医院编外人员相应岗位发放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五、需说明的事项
报考学历、年龄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1.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4.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昆仑英才网、青海直聘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媒体、平台或个人散布关于此次招聘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次招聘笔试、面试阶段,考生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否则不计成绩。
7.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咨询单位。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青海直聘人力资源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省投资集团大厦7楼)
电话:0971-6337153
2. 用人单位电话及地址
用人单位:城东区乐家湾镇卫生院
地址:城东区八一路拥军巷30号
电话:0971-8234634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2日
文章来源: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