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河曲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10
为解决我县部分行政村无村医或村医年龄偏大的情况,进一步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推进我县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问题,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5]151号)和《关于印发忻州市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卫健发[2020]3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再次招聘乡村医生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组 长:乔裕宽(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县卫健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白忠永(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吕斌(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任春霞(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组长)
成 员: 吕瑞强 朱瑞峰 梁建峰 王丽华 周丽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忠永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吕瑞强担任。
办公室成员:王乃荣 李慧文 苗苗 刘晓媛 陈婷
三、录用对象及条件
(一)录用对象: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社区医学、全科医学毕业生。
(二)应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2、具有河曲县户籍。
3、热爱农村,身体健康,能坚持长期住村工作。
4、应选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在村医岗位上主动辞职或被解聘未满2年的。
5、涉嫌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未处理的。
6、已被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
7、在岗的卫健系统工作人员。
8、不能坚持住村工作的。
9、所学专业为护理、检验、影像、口腔等医技类,以及助产、药学专业。
10、不符合录用所要求相关资格的。
11、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将通过河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信息。本次招聘信息委托山西鑫淼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7日。
报名咨询电话:0350—7281888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各类医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小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健康扶贫政策为主要内容。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在网报结束后,统一在指定地方现场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复审在笔考结束后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并填写《河曲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
六、考试
由第三方按程序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七、体格检查
所有考试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一)录取结束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须查实后再按规定处理。
(三)新录用村医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待遇按照村医标准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一)凡是参与命题、评卷、监考、考核、资格审查等项工作的考务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0—7226590 监督电话:0350—7224041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录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河曲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河曲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