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剑阁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11-10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拟招聘员额制护士15名。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临床护士14名,条件如下
1.学历: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有效学历。
2.专业:护理。
3.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高:女性1.56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5.具有有效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仪表端庄,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乱纪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8.热爱护理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识水平及工作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
(二)招聘供应室护士1名,条件如下
1.学历:全日制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有效学历。
2.专业:护理。
3.限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下,出生年于1995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仪表端庄,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乱纪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热爱护理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识水平及工作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秀。
4.具有护士资格证、执业证书、特种设备操作证。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5日。8:00-12:00;14:00-17:30。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7:30时。
2.报名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839—6665826(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388号),不接受线上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剑阁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报名表》1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申请)。
4.经现场(人力资源科、护理部、纪检监察)资格审查合格后,确认报名。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该比例则相应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受过党纪、行政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均不接受报名。若对以上情形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1.主要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护理技能考核方式进行。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护理技能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主要内容:
①笔试:笔试内容为临床护理三基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③技能考核:包括常用基础护理操作、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及抢救护理技术。技能考核人员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及面试的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按6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考核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技能考核)。如有人自动放弃则根据相应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3.时间及地点安排:笔试、面试、技能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院党委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剑阁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院纪律监察室和人事科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五)试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进行试用,试用期6个月。
(六)聘用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1.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备齐考试考核所需用品,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考试地点,理论考试迟到15分钟起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技能考核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招聘由院纪律监察室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9—6665826
监督电话:0839—666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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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剑阁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