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11-07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院在新形势下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用人需求与医院发展实际,现将2023年淮南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淮南市妇幼保健院(第六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专科医院。医院建筑面积8.1万M²,开设床位800张,现有职工600人,具有中高级职称300余人。妇产科、儿内科、新生儿科、儿外科均被列入淮南市2022年市级20个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童康复、儿童保健等各类项目持续发展中,医院年分娩人数已突破5000例,占全市分娩量40%以上,自2005年以来已连续18年位居全市第一。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社会化用人20名(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除满足《2023年度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上的岗位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八)凡以单位人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得违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进行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2023年度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为确保专技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符合报名岗位条件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2023年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340401.zgacc.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
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报名表→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证件照→自我确认提交→报名完成→资格审核→网上缴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登录“2023年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完报名表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21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上传证件照片检查,并在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给予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一旦审核通过,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截止后第二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一科,每人交报名费45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6︰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科目
2023年度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8:00至2023年11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成绩查询
笔试当日17:30后,登陆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hnfybj.com/)查询笔试成绩。
八、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在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以及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等,招聘职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只需提供原件。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将于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九、面试
医技岗位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有关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护理岗位为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的具体事宜将于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十、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淮南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笔试、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不予录用。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一、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其考察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二、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经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现行规定办理正式审批聘用手续,淮南市妇幼保健院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全日制普校本科的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院内同岗位、同级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全日制普校大专的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院内同岗位、同级别聘用人员待遇。
十三、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淮南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hnfybj.com/)查询。
招聘由淮南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参与监督巡考。
监督电话:0554-3622270(淮南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
咨询电话:0554-3621052 (淮南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371-63399389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淮南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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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