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06
为进一步加强惠山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事业编制卫技人才29名,普通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详细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至 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近三年被惠山区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录用但放弃录取资格者;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情况;
(6)2023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3年10月31日向前推算。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8012360802@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名岗位(岗位编码)”。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16日(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可补报)。
3、报名咨询电话:(0510)83573113(工作时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里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11月17日。
2、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表填报内容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邮箱另行通知为准。
2、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作资格审核未通过。
3、复审时请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4、提供所有毕业证(初始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社保参保记录或聘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复审必须本人持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不可由他人代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当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核办法
(一)开考比例
1、岗位简介表备注栏中标注“高层次”或“紧缺型”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2、其他岗位(岗位简介表备注栏中未做标注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shan.gov.cn/qwjj/zfxxgk/bmxxgkml/index.shtml)及时公布。
(二)考试方式
1、“高层次”或“紧缺型”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其余岗位按照如下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笔试+面试。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5、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1、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 笔试+面试
(1)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50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再相同则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并及时公示。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八、招聘考务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招考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shan.gov.cn/zxzx/gggs/index.shtml)。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十、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0-83573113(工作时间)。
附件1:2023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3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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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