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库伦旗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03
根据用人需求,库伦旗总医院(旗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见《2023年度库伦旗总医院(库伦旗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13日(不含)至2005年11月13日(含)期间出生的;
4.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岗位设置表》规定为准;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岗位名称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1月13日(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12月底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事宜均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报名
采取现场或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工作人员将现场告知不符合理由。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考试不收取费用。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库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609会议室
报名及咨询电话:0475—4713836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度库伦旗总医院(库伦旗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填写学习起止年月,就读学校、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时间必须连续,填写至公告发布日;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⑤荣誉、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规培证、进修证等)。
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电话报名的考生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klqwjwrsg@126.com。
(2)此次公开招聘每个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3)报名与资格审查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需保持畅通,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成绩最低分数线由领导小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成绩超过最低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进行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体检指定医疗机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旗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为五年,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时进行综合评价,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在库伦旗卫健系统内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包含试用期)。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享受事业人员有关政策待遇。
三、纪律监督
(一)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严肃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四)严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等引发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监督举报电话:0475-4712208(库伦旗纪委监委派驻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2023年度库伦旗总医院(库伦旗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在库伦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库伦旗总医院(库伦旗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库伦旗总医院(库伦旗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年度库伦旗总医院(库伦旗人民医院)
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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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库伦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