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顺昌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1-03
为促进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南卫〔2023〕62号)、《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顺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顺昌县教育局 顺昌县财政局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选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顺政卫〔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层实际情况,计划招聘2名临床医学专业乡村医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岗位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与人数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报考考生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1.报名:考生下载填写《2023年顺昌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cxyyrs@163.com,并致电0599-7830136确认。(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定于2023年11月13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5)《2023年顺昌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将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递交顺昌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2.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经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请遵守体检纪律,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审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顺昌县总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7830136。
附件:
中共顺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顺昌县总医院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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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顺昌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