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优秀、紧缺型卫生专技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海盐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3-11-01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盐委办〔2007〕40号)和《海盐县招引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人才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盐政办发(2023)22号等有关精神,并报请县有关部门核准,决定赴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招聘优秀、紧缺型卫生专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4年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医学类专业的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限报紧缺型专业职位,但不享受政策。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4.独立学院或民办院校毕业生限浙江户籍、生源,其余不限。

三、待遇

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见后续的校园招聘公告)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海盐县卫生健康局现场组织实施。

3.考核

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海盐县卫生健康局现场考核。

六、签定就业协议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签约对象,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一般于考核后15日内通知具体签约对象来盐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其它事项

对招引的全日制医学博士、“双一流”医学硕士、非“双一流”医学硕士,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分别申请8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人才房票;另分别给予3.6万元/年、2.4万元/年、1.8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对招聘“双一流”建设院校(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医学毕业生,给予15万元奖励;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30万元人才房票;另给予1.2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招聘其他院校(民办、独立院校除外)全日制本科应届医学毕业生,县内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20万元人才房票;另给予0.72万元/年的三年租房补贴。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肖晓慧

联系电话:0573—86022673

监督电话:0573—86029162


附件:2024年海盐县优秀紧缺型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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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力社保局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海盐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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