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10-28
根据我院新院区建设人才储备和现有临床科室业务需要,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经医院党委研究,拟通过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招聘工作人员26名。
一、医院简介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1年,是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菏泽市脑科医院、菏泽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是一所拥有52年发展历史,以脑科疾病诊疗为技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公共卫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老院区占地面积18209㎡,建筑面积39896㎡,编制床位800张。现有职工831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8人,其中高级职称92人、中级职称380人,2名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名市医学会专业分会主任委员。新建南院区占地面积149644㎡,建筑面积123207㎡,编制床位1466张,拟于2023年底筹备开诊,医院将实现一院两区同步发展,人员规模将逐步达到2000人左右。老院区重点发展菏泽市脑科医院,设立床位400张,以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神经重症、神经重症康复科和康复医学科为主;新院区重点发展精神科和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等综合科室,精神科及各综合科室开设病区将达到十八个。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420㎡,各项心理服务设施齐全。新老院区各种检查、检验设备齐全,能够较好满足临床诊疗需求。
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精神科是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是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市医学会癫痫病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分会、市医学会精神卫生分会、市心理卫生协会、市康复协会主委单位。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以岗位要求为准。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否则不得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应届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 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或取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或取消公告,并负责解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岗位数量
引进和招聘的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参加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举办的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于2023年11月4日在青岛、2023年11月18日在天津现场报名(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举办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的通知》),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及能够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报到证、执业医师证(或考试通过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历、资格等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辞职证明》(附件4)。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考试。
(1)报考研究生岗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适当简化招聘程序,现场报名后按照实有报名人数直接面试。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调整或取消。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4)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5)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留意医院官网通知要求。
4.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备案制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996678(工作日工作时间)
地址:菏泽市八一路3099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工作日工作时间)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招聘计划一览表.docx
附件: 附件2、2023年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第26届全国医药卫生行业人才招聘会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 附件4.辞职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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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