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长沙市第三医院发布时间:2023-10-27
长沙市第三医院2023年第三批劳务派遣招聘于近期进行了报名考试,现对部分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事管理办法
对招聘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考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4名。
(二)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30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1月7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1月7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1月7日(含)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1月7日(含)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凡所需专业注明是某个专业而非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6.有执业证或资格证等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办理人事相关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考试具体安排、拟录用人员公示、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通过长沙第三医院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沙市第三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贴1寸照片。现场报名时务必携带报名登记表,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行业相关从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长沙市第三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管理部233室 。
联系人:丁老师、姚老师。
(三)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管理部对报名人员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入围笔试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切勿相信有关缴费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
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考生,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委托书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力资源管理部对报名人员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即为入围笔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将与笔试安排一同公布在长沙市第三医院官网,不另行通知,请各考生自行查看。
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将在长沙市第三医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跟班考核+面试)
考核分为跟班考核及面试,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具体时间将在长沙市第三医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跟班考核。考核测评要素为专业知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岗位履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跟班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背景、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逻辑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核总得分按跟班考核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跟班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的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为考核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个考核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录用对象。
3.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注: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入围)。
(七)公示、录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医院审定,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因考生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3.所有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考试考核相关信息以及拟录取人员情况公示通过长沙市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长沙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5171617
监督电话:长沙市第三医院内部监督审计部0731-85171619
附件1:长沙市第三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市第三医院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长沙市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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