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时间:2023-10-24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由黄冈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文明单位,国家“双高计划”A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奖学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为满足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引进47名高层次及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引进数量。计划招聘引进4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4人。
招聘岗位详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岗位信息均实行“一次发布、全年有效、招满为止”。
在黄冈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gpu.cn/qt/rczp)发布公告。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资格审查、测试、成绩查询、体检、考察等信息均在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hgpu.cn/qt/rczp)发布公告,请考生持续关注此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点击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网上报名入口(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证件、证书扫描件等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截止至2023年11月10日12:00。11月10日12: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报名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专科及以上层次的全部学历学位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中共党员、职称等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3)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审慎诚信报考。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及时联系。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考生基本信息、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通知其参加测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须填写并打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资格审查内容:
(1)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即公告发布之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测试
本次招聘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分类实施。
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gw01至gw33),可以免笔试,如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的岗位则加试笔试,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他岗位(岗位代码gw34至gw41)先笔试、后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岗位表》(附件1)。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时间、地点:见笔试公告。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岗位素养和工作技巧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笔试(含加试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讲(说)课、业务考核、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
(2)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免笔试岗位未超过1:8比例的,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的身份、学历、资格、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公告。面试公告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2)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若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面试现场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三、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一)各岗位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五)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六)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审核后报人社部门审定,由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共同发布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本次招聘岗位均设置5年的最低服务期要求,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政策待遇
公开招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下列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黄发[2017]13号)文件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按专业技术十级设岗,享受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按管理职员八级设岗,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咨询电话:市人才事业发展中心0713-8695731);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的,可申请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电话:0713-8368938)。
(四)近亲属可在黄州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黄州城区入户手续。
八、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考生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市人社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决定,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黄冈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