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人员招聘信息

发布单位: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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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及其他附件材料装订好,并在简历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联系人:朱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21-34773135。

注:

1、递交简历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复印件或海外学历认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阶段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5)其他重要证书复印件。

2、个人简历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出生年月、高中起的教育经历(毕业学校、学习时间、所学专业、全日制/在职)、工作经历、手机、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以及科研项目、发表文章、奖励、荣誉、技能证书等其他信息。

3、住院医师规培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同工同酬。培训结束后择优留院,按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文章来源: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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