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急救中心编外合同制急救员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吉林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0-12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提升急救服务能力,现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编外用工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急救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急救员6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可承受一定的工作强度,能接受倒班制工作;

(三)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人员义务;

(四)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三、岗位条件

(一)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成年男性,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身高165cm以上,体重90公斤以下,既往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骨、关节疾病等病史,无纹身;

(三)具有C1型驾照,3年以上驾驶经验;具有B型以上驾照,2年以上驾驶经验。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考核的方式。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小二寸3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3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吉林市急救中心机关办公楼一楼(吉林市高新区恒山东路长光小区20号)。

联系电话:0432-62401271

六、招聘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进入考核。考核采取体能测试、车辆驾驶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结果及聘用

根据招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需提供体检报告、心理测试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合格者经岗前培训达到工作要求的方可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或与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应聘者通讯不畅导致考核延误,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文章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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