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10-12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卫生行业;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岗位类别及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专业对口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原则上要求50周岁及以下;
    3.原则上要求具有丰富的三级及以上医院同岗位工作经历;
    4.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相关疾病的诊治,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科研、教学能力;
    5.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科副主任及以上行政职务者优先;

    6.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二)青年骨干

    1. 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专业对口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原则上要求45周岁及以下;
    3.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相关疾病的诊治,具有较强的临床、科研、教学能力;
    4.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同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
   (三)符合大连市选聘条件的其他类别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dlwuyuan.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应聘时间
    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将于公告发布后分批开展招聘考核,每批考核结束后落实拟聘人员的岗位即停止招聘,未落实用人的岗位继续招聘,直至报名结束。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应聘人员准备以下证件的清晰扫描版材料,并按下述顺序放入以“岗位类别+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招聘邮箱rsk84211244@163.com(以“岗位类别+本人姓名”为邮件主题)或现场送至人事科(市五院机关楼5楼)。
    (1)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应聘人员签名处务必手写签名)扫描件。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均提供)。
    (5)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
    (6)国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国内高校毕业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执业资格(职称)证书扫描件。
    (8)外语等级证书(成绩报告单)扫描件。
    (9)所学专业(方向)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0)近期1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11)工作证明的扫描件。
    凡《应聘报名表》中涉及的科研项目及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等均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统一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请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及个人邮箱,医院将陆续发布相关招聘通知。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
    (五)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及体检
    我院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还包括考核对象的适用情形和岗位匹配度,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选。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411-81880128
    六、特别提示
    (一)具有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可不具备外语级别要求。
    (二)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及时查看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未及时查看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关于通知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或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保证招聘质量。招聘工作由医院统一部署,由人事科负责组织,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八、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人事科。

附件: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

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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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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