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大邑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0-11
为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卫生人才,优化我县卫生队伍结构,我县拟引进15名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本次引进的人才为编制内引进,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医(药)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学位研究生;
2.普通高等教育医(药)学类专业毕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3.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引进人员除须符合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专业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代码和学位授予目录》(2016年版)进行设置,研究生或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具体条件见《成都市大邑县2023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
2.年龄要求。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须在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须在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须在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证书要求。取得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相应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现已是大邑县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人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成都市大邑县2023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
表》(附件2)(本人签字);
2.往届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打印);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相应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设泸州站、长春站两个站点。
1.报名安排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原件校验和资格确认。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应签订承诺书(附件3),写明学历学位名称和取得时间。
2.注意事项
每一名人才限报一个类别一个领域,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大邑县卫健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拟于2023年11月,将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大邑县卫健局组织,以抽签答题、考官提问等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常见病病因及诊治阐述,健康教育演讲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3.考核比例。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原则上应形成差额。若没有形成差额的(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情况),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签约、体检、考察环节。若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小于计划招聘名额时,按规定调减招聘名额。逾期未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签订意向协议。择优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人员,用人单位与签订意向协议人员签订意向协议(如后续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中出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况,协议自动作废)。
四、体检
(一)签订了意向协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县卫健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医疗卫生人才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请示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应于指定日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弃权,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八、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28-88222901 (大邑县卫健局)
监督举报电话:028-88267125(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查询网站: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及相关学校招生就业网站。
温馨提示: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在本次招聘工作期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附件1:成都市大邑县2023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大邑县2023年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格审查表
大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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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大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