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盐城市大丰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10-11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大丰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门诊四楼组织人事科(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4)联系电话:0515-83530062、0515-83530064。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②《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免冠照片电子版复制到报名表);③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统一免收报名费。
(3)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考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考试科目:医疗相关知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考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3、成绩评定: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无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dfrmyy.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安排到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3530065(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3530064、0515-83530062(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附件2: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盐城市大丰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