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10-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8〕34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浙卫发〔2019〕39号)和《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等程序,现将我县初审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3、公示受理联系科室:温州市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科(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7205777
附件:永嘉县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多年实践人员)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永嘉县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多年实践人员)
文章来源:永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