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23-09-28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编制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妇产医院)是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承担了全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开展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生殖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妇女儿童相关疾病的临床诊疗、急危重症、疑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负责全市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管理指导等工作;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并承担项目工作的培训指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基本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5.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6.年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7.无按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况;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报名开始时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五、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发布。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10月18日,应聘者提供基本信息的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获奖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邮箱1727350721@qq.com。
六、资格审查
1.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发送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2.考试前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事宜由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进行通知。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或因考生本人未接未回电话或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信息无法落实的,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环节,任何时候发现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相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证明的,不予聘用,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七、考试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本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免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技能考核)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测试满分100分,设置分数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单项否决)。
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分数相同的,采取加试考核方式,以加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单位组成考察小组,按档案审核相关规定,审阅个人档案,要求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且无视为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况,无视为事业单位不能聘用的情况。同时还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征信情况、犯罪记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是否存在不予聘用情况。若考察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玉溪市人才网(http://www.yxrc.cn)、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若收到投诉、举报或异议,由纪检部门和考察小组联合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视为不合格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严格按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
(六)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
(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过程。
十二、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玉溪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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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