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西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www.gxgg.gov.cn发布时间:2023-09-28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综合管理岗位1名:不限专业。(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素质高,爱岗敬业。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发送到市医保中心邮箱ggybzxbgs@163.com。
(二)资格审核和考核方式
1.市医保中心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选。
2.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应聘人数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等考核方式进行择优选聘。具体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应在体检通知下达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职前常规健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并将体检结果交至市医保中心办公室审核。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就职资格的,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签订1年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
大专:2075元/月(含五险);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593元/月(含五险)。
本科:2115元/月(含五险);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643元/月(含五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市医保中心联系:4525839
附件: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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