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发布单位: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时间:2023-09-21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政府设置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22年9月,中心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为全国疾控系统第九个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省级疾控机构。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到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高层次中青年人才培养,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与协调发展,提升科研实力和水平,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热忱欢迎有志于谋求发展、共创事业的优秀青年人才加盟我中心。

一、招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二)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4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三)中心博士后招收类型分为两类,即: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的无劳动关系人员;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包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具有现役军人身份、军转干部,以及人事关系(含人事档案、工资、社保)未转入中心的人员;

(四)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学科背景,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开创性地完成相应科研工作;

(五)原则上不招收本单位博士入站。

二、研究选题范围

申请人可从以下课题中任选一项开展专题研究:

(一)新发或突发高致病性传染病防控技术与防控策略研究。

(二)传染病病原体超灵敏新型快速检测技术研制及基因组特征解析与分子流行病学研究。

(三)贵州省重要病媒生物及相关传染病监测系统建设及预警模型研究。

(四)贵州省主要慢性病病因学研究。

(五)可结合自身专业,并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

三、在站待遇及发展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

(二)全职博士后在站2年工作期间,资助总额40万元(含工资、绩效、社保、公积金);在职博士后在站2年工作期间,资助总额10万元。

(三)在站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全职博士后只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在职博士后不再给予资助。

四、进站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个人简历及《博士后申请表》;

(二)两位本学科领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四)《博士学位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时尚未拿到证书,应先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提供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或答辩委员会决议复印件,进站后在6个月内补交证书复印件;

(五)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

(六)国内高校博士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或国外高校博士学位认证材料;

(七)能体现本人科学研究水平的科研成果证明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八)政审材料由申请人档案存放单位出具;

(九)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半年内有效);

(十)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

(十一)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

(十二)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心统一管理;

(十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博士培养类别证明材料。凡是属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应当向中心与合作流动站提交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无书面证明材料,原则上不予批准;

(十四)外籍及港澳台身份人员须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警察机关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银行等法律认定的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记录》。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八鸽岩路73号

联系人:陆老师、唐老师(0851-86709306)

邮  箱:gzcdcrsc@163.com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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