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医院)发布时间:2023-09-12
为加强医院管理队伍梯队建设,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好、懂医疗、善管理、愿担当的管理人员队伍,为医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根据《兰州大学口腔医院临床科室护士长选聘工作方案》(口腔院发﹝2023﹞16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通过院内公开选拔的形式开展护士长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坚持宁缺毋滥,如相应岗位无合适人选,本次可不选聘。
牙周黏膜科护士长 1名
口腔种植科护士长 1名
口腔正畸科护士长 1名
儿童口腔科护士长 1名
牙体牙髓科护士长 1名
口腔修复科护士长 1名
口腔颌面外科护士长 1名
西站门诊护士长 1名
二、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选聘人选除应符合《兰州大学口腔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及护士长选聘管理办法》(口腔院发〔2023〕144号)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掌握较高难度护理技术操作,在各项重大抢救中能应付自如,独立解决各种疑难问题。其中外科类护士长必须具备5年及以上三甲医院手术室、重症或ICU工作经历。
2.有一定的临床带教能力,能指导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和护理科研。
3.有一定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合理制订护理工作计划,做好护理质量的监控、反馈及整改工作。注重患者安全,防范差错事故发生。
4.近3年内无违规、违纪、在上级检查中被通报,未出现过护理差错和有效投诉。
(二)优先推荐的情形
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有临床管理经验者优先;
2.业务能力突出,在省级专业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3.同等条件下,已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者优先。
(三)不予推荐的情形
1.不顾大局、不守规矩、纪律意识不强者;
2.不讲政治,对错误言论、不利于团结和事业发展的言论,随声附和、不敢斗争者;
3.“四风”问题突出,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者;
4.工作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懒散疲沓,不把员工权益放在心上者;
5.不团结同志,群众不认可,凝聚力不强者;
6.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在外开设门诊(医院)或本人未经批准兼职从事诊疗工作的;
7.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企业或者担任高级职务)并与本院直接发生商品、劳务、服务等经济关系的;
8.其他原因不宜推荐的。
三、工作程序
(一)动议
护理部会同诊疗中心、分门诊(分院)就选聘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经选聘领导小组酝酿讨论,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形成工作方案,启动相关工作。
(二)发布公告
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选聘公告。
(三)个人申报
申报者填写《兰州大学口腔医院科室护士长申报表》,同时附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所在部门的现状分析和任职后工作规划,1000字左右)。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9月17日(星期日)18:00前发送电子版至lzdxkqyyhlb@163.com。
报名截止后,护理部根据任职条件和资格,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个人申报环节仅作为了解个人意愿所用,不作为选聘的依据。
(四)公开选拔
1.基础考核(60%)
主要分为基本业务能力考核和日常业务能力考核。主要考察竞聘者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护理急救和日常护理管理能力等,考核由护理部制定细则并统一组织。
2.竞聘答辩(20%)
答辩采用PPT幻灯片形式答辩、评委提问打分环节,由选聘领导小组根据选手的能力现场评分。
3.民主测评(综合素质20%)
主要为竞聘者所在科室的科主任及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在公开选拔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选聘领导小组充分酝酿建议人选,召开党委会议确定考察对象。
2.发布考察预告
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考察预告。
3.组织考察
(1)按照知晓度、关联度和代表性的原则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政管理干部、教职工代表范围内进行考察,全面听取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2)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入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3)征求纪委意见。以书面形式征求医院纪委对考察对象的意见。
(4)形成考察结论。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根据考察谈话和纪检部门的反馈意见,形成考察结论。
(六)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在官方网站上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发布任免文件。
1.聘期自聘任之日起,一般为3年。无法履职尽责的,将终止聘任。
2.选聘上岗晋升职务的新人员试用期1年。
四、纪律要求
参与选聘工作的师生员工,认真遵守《兰州大学口腔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及护士长选聘管理办法》(口腔院发﹝2023﹞144号)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应回避个人所申报岗位的选聘所有环节。加强选聘工作全程监督和纪实工作,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盼盼
电 话:136093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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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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