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9-12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第二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现就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面向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经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乡镇卫生院与招聘的大学生签订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在村卫生室服务,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服务期满后,未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经考核合格、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担任乡村医生。
二、招聘原则
1.自觉自愿,承诺守信
2.公开公正、平等透明、竞争择优
三、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包括但不仅限于藏医学等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二)注册条件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不存在《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不予注册情况的以上实施对象均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2023年宜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查询,如需咨询具体免试注册的相关信息可直接与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相关咨询电话详见后面。
(二)免试注册程序
1.个人申请(9月11日-9月15日):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根据本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岗位需求一览表,选定岗位后,向村卫生室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者下载填写《宜宾市县(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县(区)卫生健康局要求的其他个人资料到指定注册地点进行注册申请。
2.资格审核(9月18-9月22日):县(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应聘大学生。若同一岗位出现多名应聘大学生,县级卫生健康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面试或考试加面试等方式进行招聘,未被招聘的大学生可根据其意愿调剂至其它村卫生室岗位。
3.聘用注册(9月25-9月30日):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4.培训上岗:按照岗前培训与岗前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其中岗前培训紧扣村卫生室功能定位,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岗前实训主要在乡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的村卫生室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五、大学生乡村医生待遇
按照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要求,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和一般诊疗费、村医当年参加养老保险的按1000元/人/年补助参保经费等相关补助,由各县(区)统筹各级各类资金落实待遇保障,符合条件的纳入中省财政现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支持范围,本次招聘的大学生村医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大学生村医档案,跟踪培养、定期培训,实行导师帮带,“师徒”双向考核,切实提升大学生村医综合执业能力。
六、其他事项
其他招聘相关信息请以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3)为准,未尽事宜请以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的要求为准,具体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 宜宾市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需求一览表.doc
2.附件2 宜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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