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安市政府发布时间:2023-09-08
根据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需求,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北安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北市人领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简介
本次人才引进主体包括21家事业单位,隶属于北安市卫生健康局,具体包括:
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是国家卫健委向国务院推荐300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医院(省内唯一一家达标医院),承担着北安市区及毗邻市县20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任务。
北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坐落于北安市通北镇,是我市南部最大的一所综合性二级乙等医院,承担着北安市南部地区及毗邻市县5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等任务。
北安市中医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北安市区内唯一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
北安市五官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北安市唯一一家集临床、教学、预防为一体的二级五官专科医院。
北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北安市唯一一所集临床、妇女儿童保健、预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专科妇幼保健医院。
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疾病预防、疾病控制、疾病监测、卫生检验、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北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内及附近市县居民的治病防病及医疗与健康护理职责。
北安市庆华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治病防病、急诊急救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北安市中心血库,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承担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辖区内血液检测、临床用血供应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工作。
北安市兆麟、北岗、铁西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预防保健。
北安市主星乡、二井镇、二井镇自民、东胜乡、海星镇、石泉镇、石泉镇石华、城郊乡、杨家乡9家乡镇卫生院,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预防保健。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49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39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108名(详见附件2)。
三、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公立医院工作10年以上且业绩突出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7.急需紧缺岗位专业和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引进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公开招聘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主要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对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引进计划人数10倍(含10倍)时增设笔试环节。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引进公告在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北安党建”、“我是北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2.引进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9月20日。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参加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①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北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1);
②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带有效期内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第二学位证明;
⑥岗位有资格要求的需上传资格证书;
⑦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必须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并按时发送至邮箱beianrencai@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联系电话:0456-6690090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选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往届毕业生按照引进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不合格所出现的空岗,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在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期5年。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北安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北市人领发〔2023〕1号)文件条件的人员可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七、引进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保证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2023年度北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2:2023年度北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北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北安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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