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枣庄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3-09-05
为深入推进青年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和适龄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枣庄市青年就业见习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枣庄市市中医院青年见习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期限
离校三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限12个月(期满离岗)。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1日—9月12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4:00)
地点:枣庄市中医医院二期科研教学楼6楼第一会议室
(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
三、报名方式
医院现场接受报名并审核,申请见习人员结合个人见习意愿,根据《枣庄市中医医院2023年青年见习岗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携带①《枣庄市青年见习报名表》(附件2)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查验、就业创业证(以失业青年身份申报见习的须提前进行失业登记)的原件和复印件④见习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见习护理岗位需提供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专业相关的奖励、荣誉证明到医院报名。
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四、录用、管理及使用
医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采取合适办法择优确定见习人员,具体事宜在医院网站另行通知。见习人员按照见习单位通知到见习单位报到,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终止见习的(包括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离岗人员),见习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填报系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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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枣庄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