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阳市灯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文峰区政府网发布时间:2023-09-05

为切实加强我单位医疗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文峰区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和招聘办法详见《2023年安阳市灯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在读学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9月4日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发布公告。文峰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发布指定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8:00至9月15日17:00(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2023年安阳市灯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应聘人员登录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下载打印公告附件2),近期同版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学专业(规培方向)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要一致;(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辅修、第二学位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也可报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3日8:00至9月16日17:00(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与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料不全、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之前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它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报考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岗位被取消的除外)。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3日8:00至9月16日17:00(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微信、支付宝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的除外)。应聘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足3: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销的岗位情况将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应聘人员,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改报岗位后不得再次更改。

4.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公告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安阳市灯塔医院领取本人准考证(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无需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经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经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含医学影像学、康复医学)、药学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知识为主。报考非医学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以网络工程、系统集成知识为主。具体考试项目见(《岗位表》附件1)。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加分政策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10分。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分提供材料在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未一并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卷面分(卷面分满分为100分)+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布。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面试成绩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进入面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布。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文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初次就业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医院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安阳市灯塔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23年安阳市灯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3667636(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72-3386090(工作时间)

0372-3650366(工作时间)

医院地址:安阳市东风路北段30号,公交路线:1、8、11、12、18、32、33路车在人民公园站下车

附件1:《2023年安阳市灯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安阳市灯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微信截图_20230905105719.png

附件下载:

附件2《2023年安阳市灯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文峰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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