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23年第三批)

发布单位:金华市中心医院发布时间:2023-09-01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以金华市中心医院为核心组建,含金华市中心医院和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两家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是由建于1910年的金华福音医院和1946年的省立金华医院合并发展而来的百年老院,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20年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金华医院,2021年成立了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在全国2431家三级公立医院中,金华市中心医院2019年度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排名第76名,等级为A+,位列全国三级公立综合性医院前10%。医院秉承“求真、创新、仁爱、奉献”的医院精神和“敬佑生命、福泽百姓”的服务理念。近年来,医院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中国最佳医院管理团队奖、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中国创伤救治联盟高级创伤中心、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国家级急诊医学示范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3年,前身是金华地区妇幼保健站,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于2020年8月搬迁新址,新院区由金华市妇幼保健院与金华市中心医院儿科、妇科、产科整合建立来,是金华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医院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原则,以“大专科+强综合”学科发展框架,成立了覆盖临床诊疗、个体保健、群体保健领域的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及儿童保健部,以妇科、产科、儿科为龙头,拥有中医妇科、产前诊断、盆底康复、儿童生长发育、更年期保健等特色专科。拥有1个浙江省区域专病中心学科(儿科),4个金华市医学重点学科(儿科学、小儿外科学、妇科学、妇女保健学),是金华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金华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金华市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儿童生长发育、产科质控中心等挂靠单位,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全周期健康管理工作。

因业务发展需要,集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工作人员(使用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职称等要求(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见下表:

微信截图_20230901095027.png

3.专业问题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党建工作办708(浙江省金华市后山路266号,邮编:321000)。

网上报名:应聘者发送报名所须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hfbrsk@163.com

3.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4.资格审查和筛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再通知进行考试。网上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乳腺科医师、妇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心血管内科医师、眼科医师、皮肤科医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进入考试,采用业务考核形式;其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考试采用业务考核+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2.乳腺科医师、妇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心血管内科医师、眼科医师、皮肤科医师岗位以业务考核成绩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业务考核*50%+面试*50%。业务考核、面试、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低于60分者,乳腺科医师、妇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心血管内科医师、眼科医师、皮肤科医师岗位业务考核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jhzxyy.cn/)、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jhfb.com/)及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9-89168169(党建工作办)

监督电话:0579-82117367(纪检监察室)

 

 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

2023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金华市中心医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