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8-31
2023年度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4名(详见附件1)。本次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可在“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cdwjw.chengdu.gov.cn/cdwjw/yymdml/wy_list.shtml)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应聘考生如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8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9月4日—9月8日)
网上报名:2023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349228494@qq.com),邮件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命名。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局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提交报名材料之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的形式进行回复。
五、考核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原件校验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报名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件校验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邮箱回复的形式告知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
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如同一职位考核成绩相同,则采取次日加试的方式,该职位的考核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一基本信息公开一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不超过三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三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不超过三次。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28-82720970。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电话咨询:028-82725480。
十一、本公告由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1: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3年下半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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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