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禄丰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8-26
为加强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医院发展及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充实医疗力量,经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信息表《2023年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及专业认定
1.年龄认定。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
2.专业认定。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或相似专业,学位证不作为专业名称认定依据。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8月26日—8月2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核由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三)报名提交的材料
1. 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现场报名查看原件及收取复印件):
(1)《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可以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
(3)按照各成员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符合的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以用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按照各成员单位招聘岗位条件符合的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5)个人简历;
(6)其他荣誉证书或者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资格复审由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9∶00—11∶00)
2. 笔试地点:禄丰市城南小学。
3. 笔试方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达到开考比例3:1的先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 面试时间:2023年9月3日。(9∶00—17∶00)
5. 面试地点:禄丰市城南小学。
6. 面试方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人员数进入面试;报考人员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超过5分钟。
参加笔试及面试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七)体检
体检由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再放弃者,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递补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岗位调配
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有招聘不足或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且用人单位及报考人员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一次岗位调配。
(十)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签订合同书、社会保险、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2023年编外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领导。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四)参与笔试、面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考核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考核内容。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2023年编外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另行公告。
附件:
1. 2023年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表
禄丰市紧密型医共体
2023年8月2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禄丰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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