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08-22
2023年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人(详见附件1)。
三、工资待遇 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规范津补贴”(含五险)。
四、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有涉黑涉恶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方式报名,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3年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次)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Word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1@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8月2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线上报名审查结束后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3年8月30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726333(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00)。 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未达到2:1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可取消或调减相应计划,具体另行公告。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发展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 岗位报名人数≥10人时需进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复审 需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 直接面试的岗位: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入闱该环节。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护士资格证书等,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笔试的岗位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1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经研究,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调减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尾同分者一并进入);若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10人,则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均入闱面试。 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需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以下递补类同); 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为百分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若面试成绩低于该合格线则不予录用,岗位是否递补或调剂由用人单位商议后决定。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体检不合格至多复检1次(考生需在接到体检不合格通知一周内申请复检)。 2.考察: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共青城市人民医院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 1.2023年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次)招考职位表 2.2023年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次)报名表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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