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2023-08-22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结构,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开展择优签约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45个计划招聘6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2023届、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安徽省及江西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2023届、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紧缺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2023届、2024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择优签约聘用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三好学生;
②在校期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1次,或全国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或其他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2次;
3.余杭区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符合条件并愿意从事儿科、急诊重症(重症医学、急诊医学、院前急救)、感染科、精防科等医生岗位的毕业生,可不受择优签约聘用条件第2条的条件限制。
4.余杭区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愿意到西部医共体分院(百丈、鸬鸟、黄湖、径山分院)工作,可不受择优签约聘用条件第2条的条件限制。
(三)不得应聘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定向生、委培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其他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招聘单位(分院由医共体总院牵头)适时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择优签约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择优签约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1970(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57189391130(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择优签约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卫 生 健 康 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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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