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高县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8-21
高县人民医院因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名。(详见《高县人民医院2023年8月招聘岗位表》),招聘性质为医院自聘编外人员。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具备岗位相关的执业资质。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党政处分的。
二、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
(一)报名。持岗位需要相关资格资料和个人简历1份到高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高县庆符镇硕勋中路223号,高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应聘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本次招聘原则上只面试,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超过3:1,则需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前三名入围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只需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入围体检;笔试+面试的,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第一名入围体检。若第一名体检不合格,则第二名递补入围体检,若第二名体检仍不合格,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聘用程序。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需按医院要求按时到岗。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高县人民医院自聘职工待遇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2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相关信息将在高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请报名人员关注医院官网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如有疑问,电话联系高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31-5362730。
附件:《高县人民医院2023年8月招聘岗位表》
高县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高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