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汉中市中医医院发布时间:2023-08-16
根据汉中市卫生局、汉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下发汉卫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经汉中市卫健委批准,结合我院业务发展情况,我院就2023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事代理备案制未完成的1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
一、招聘名额
共计1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为准);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专业科目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体检、公示、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www.hzszyyy.net),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中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25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汉中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医院住院大楼16楼)。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下载公告附件2《汉中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资格初审。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件资料,详见附件4《汉中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资料汇总》。
4.报名确认。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医院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专业理论笔试
1.经初审资格合格的人员都要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范围:岗位设置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详见医院官网。
(四)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6分钟。
2.面试时间:详见医院官网。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4:6加权。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成绩再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以上确定人选名单在汉中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公示。
(五)签订聘用意向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有关应聘人员注意汉中市中医医院官网上公告信息,保持通信畅通。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
(六)体检
医院对所有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等。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汉中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九)终审、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医院将对所有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及个人档案进行终审,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与其他单位产生的纠纷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人员医院将按照需求确定岗位,对自愿到急缺岗位的优先考虑;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5300098
举报或投诉电话: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2639569
汉中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5300118
汉中市中医医院
2023年8月15日
附件【附件3:准考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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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汉中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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