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四批)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发布时间:2023-08-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成立于1972年,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职业病防、诊、治、研、管、教、卫生应急处置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6人(第四批),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规。

(二)符合各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

(三)具备我院规定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35岁(含)以下,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二、招聘需求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3年招聘岗位需求表(第四批)》(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1.护理岗位为:2023年8月16日至22日(5个工作日);

2.除护理岗位外的其他岗位报名长期有效,岗位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扫二维码报名+提交纸质简历”的方式(扫二维码报名时,也需提交纸质简历,两种方式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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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纸质简历:

请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现场提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不接受邮寄)。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相关资质等证书复印件;

(4)撰写论文或科研课题的,提供所写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复印件;提供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封面、项目成员有个人姓名页面、有相关审核部门盖章页面复印件;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考核方式及聘用

(一)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考核和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应聘者可免专业技能考核,直接进入面试。

(二)聘用: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或自愿放弃的,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进行替补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71-5307895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30021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3年招聘岗位需求表(第四批).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下载: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3年招聘岗位需求表(第四批).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招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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