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3-08-16
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32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嘉兴妇女儿童医院、嘉兴学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医院占地100亩,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核定床位920张。现有职工1463人,其中高级职称298人,硕士以上213人。2022年门急诊量达138万余人次,住院5.1万余人次,分娩1万余人次,手术2.8万余台。
医院构建形成“强专科 精综合”的医疗发展格局,学科优势突出,专业特色明显,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医院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科(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1个全省首批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单位(产科),1个省市共建学科(围产医学),1个省生殖医学创新团队建设单位(生殖医学中心)。医院建设有1个第三批嘉兴市省市共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妇科学)、2个嘉兴市省市共建培育学科建设计划(产科学、小儿外科学)、3个市级医学重点扶持学科(儿科学、生殖医学、胎儿医学)、2个市级医学重点创新学科(乳腺病学、妇产科护理学)、1个嘉兴市中医药重点创新类学科(中西医结合儿童保健学)、并有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2个市级重点创新团队。此外,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妇女儿童心理健康联合诊疗中心、妇科内分泌诊治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妇幼卫生信息中心及妇产科妇幼保健质控中心等均挂靠在医院。
近年来,医院秉承“健康至上、务实求精、勤奋合力、科技兴院”的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先后被授予“全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母婴友好医院”等荣誉称号。在2021年度全国三级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中,获得A++考核成绩,位列全国第三。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3个,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3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从嘉兴市域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科研/学术成果、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在报名前具备资格。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符合下列相应的要求:近5年以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SCI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七)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部分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支持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优厚,特别优秀者“一事一议”
年薪30-150万;入选国家级、省级引才计划和国家级、省级“万人计划”人才给予年薪60-150万。
(二)购房补贴、科研经费等待遇
可提供购房补贴70-180万,科研启动经费30-100万,特别优秀者“一事一议”。
(三)其他待遇
1.医院提供市区内暂住房一套或享受租房补贴。
2.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3.职称评聘、人才计划推荐原则上给予优先。
4.入围面试人员相关住宿、交通费给予补助。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17:00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结合招聘单位实际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开考的岗位、未聘用合适人选的岗位,将相应取消招聘计划(不另行发布取消招聘计划信息)。
应聘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作为文件名,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jxfbyrsk@163.com,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原件不要邮寄)。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的证明资料。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是否安排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六、监督和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jxfby.com/),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76257,0573-82228947
附件: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学科(学术)带头人报名登记表.doc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嘉兴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