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3-08-09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即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宿迁第一人民医院,是江苏省宿迁市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总投资20多亿元,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6年正式运营。医院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实行同质管理,全省12家大型三甲医院共同支持建设,以全省高水平医疗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医院开业以来,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江苏省文明单位等国家和省级荣誉90余项,荣获国家和省级技能竞赛类奖项88项。
医院规划床位2000张,目前开放床位1400张,职工1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65人,硕博人才382人。医院是国家临床合理用药示范基地、国家标准版认证的胸痛中心、心衰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宿迁市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中心以及产前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顺利通过ISO15189现场监督评审。现有4个国家级主委牵头的医学中心、12个名专家工作室、13支MDT团队。建立市级重点实验室3项,精准分子诊断中心投入使用,成立市远程诊疗中心和远程医学影像中心,实现跨区域资源共享。医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目前已被江苏省医改办确定为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建设单位。
医院2020年成为宿迁市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更好地彰显公益性,培养更多合格的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全市招收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住院医师规范化社会化学员是指经国家卫健委认定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录,符合培训要求并通过招收考核后,进入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完成培训任务者,不再培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3、学员个人愿意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学员个人同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总则和细则的要求进行培训。
5、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相应证书。
6、应届毕业生,为2023年毕业和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
二、招收专业与计划
根据我院培训工作实际情况,拟招录内科、外科和全科三个专业,共计14名学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个人自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9日
报名地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教育处(综合楼二楼275房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原件;
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电子证件照(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
⑤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⑥学历在线查询认证(登录中国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笔试(40%)和面试(60%),侧重于临床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考试暂定于2023年8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收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领取人员,由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结束后,培训协议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社会化学员自主择业。
(二)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
(三)我院执行“医院招聘住院医师学员、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和单位委托培养学员3类人员享受同等绩效”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培训期间,按同一标准对此3类人员发放待遇,培训期间医院免费提供住宿和冬夏各2套工作服。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社会化学员待遇包含:
(一)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由我院发放和办理,标准按照我院合同制聘用人员执行。
(二)其他待遇:基本补贴、院内绩效、学历补助、夜班费、伙食补助(300元/月)组成,工会福利(2200元/年)另外发放。待遇标准见下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说明:平均绩效为医院行政科室每月绩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正式招录并注册成功后,因任何个人主观原因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恶意退培处理。
2、医院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培训基地对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招收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7-80528080
QQ群:2023年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培招生意向群
QQ群号:741658950
联系人:惠老师、沈老师
九、招生监督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0527-80528250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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