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3-08-08

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卫人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院岗位需求,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30人,其中医疗、医技、药剂等岗位招聘人员21名、护理岗位招聘人员8名、其他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具有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有经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五、用工形式

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者,医院有权解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筛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建政路院区:朝阳区建政路1051号行政办公区5单元2楼组织人事部)。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登录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      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地点。另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或学院开具的证明材料,本人取得的所有学历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

4.资格初筛

医院将根据《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本次资格初筛不作为资格审查最终结果,后续医院将根据招聘工作情况适时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5.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本次报名由医院组织人事部受理报名事项,现场经审核相关材料后即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携带材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

6.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原因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2)医院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布招聘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带来的影响,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考试日期关注医院官网信息。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护理岗位笔试加护理技能操作。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如遇个人自动放弃面试者可结合岗位情况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最后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予以公布,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考核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用人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体检合格者将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应聘者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可结合岗位需要依据专家意见,在考核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资格复审。

(四)公示

经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组织实施

此次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由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等各招聘岗位相关科室协助配合。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为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随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869867、81869868(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431-81869839(纪检监察室)

 

附件2: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1: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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