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3-08-04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64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日之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5、研究生学历按非在编聘用制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按非在编合同制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待遇按医院相应非在编工作人员规定执行。
6、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闽卫科教〔2015〕10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对于经住培合格的临床医师,按照国办发〔2020〕34号、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等文件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卫生技术、研究人员岗位
(2)行政后勤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2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包括:①《应聘报名表》(见附表),请注明报考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③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④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门诊楼6楼29区人力资源处,以便核对使用。纸质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录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fyey.cn) “人事人才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门诊楼6楼29区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组织实施。附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6655175。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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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