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布时间:2023-08-04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非在编临床护理人员3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龄30周岁以下;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届别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5、被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待遇按医院相应非在编工作人员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2日
2、报名方式
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邮寄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门诊楼6楼29区人力资源处,以便核对使用。纸质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报名表》(见附表),请注明报考岗位序号及岗位名称;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含成绩单)、执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复印件;③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④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门诊楼6楼29区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1142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组织实施。附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5-26655175。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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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