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3-08-04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由广元市政府举办,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指导等功能于一体,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的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病理学医师等14个岗位共17名工作人员(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三)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有此情况之一者(违法犯罪记录、开除公职、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失信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不得参加应聘。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无法按岗位要求正常参加科室排班者,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长期有效,招满即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地点: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6楼)人力资源科。 四、报名方法 (一)现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带上填好的报名表(见附件2);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材料(如培训合格证书、获奖、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线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按“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1.请务必在报名表上“应聘岗位”栏注明岗位,如:“护理岗位”。 2.请务必在应聘登记表上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您的邮箱或手机信息。 3.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考核收到应聘材料后,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或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839-2850015 蒲女士 邮箱:894366493@QQ.com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河北路二段51号邮政编码:628017 附件1:广元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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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元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