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23-08-02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始建于1935年,建筑面积8.9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全国首批爱婴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五四北院区(福建省妇产医院)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坂中路568号,建筑面积17.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总投资金额23.24亿元。2021年11月医院正式开诊运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福建省儿童医院)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横屿路966号,占地面积233亩,建筑面积22.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00张,总投资33亿元。2020年12月,福建省儿童医院开诊运营,2021年医院获批“第二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
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2022-2023年度福建省省属公立医院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指导目录》,拟补充部分工作人员,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01、03-04、06、10-13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02、05、07-09岗位要求非2023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并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11岗位要求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所有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报考01-02、04-10、12岗位的考生应为2021届、2022届、2023届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5.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闽卫科教〔2015〕10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五四北院区(福建省妇产医院)
(二)福建省儿童医院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fujian.gov.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http://www.fjsfy.com/)、福建省儿童医院(http://www.fjsetyy.com/)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6日,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2023年8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邮 编:350000
电 话:0591—87550658,87520016
联系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04984(省卫健委监督电话),0591-87553073(院纪检办),0591-87815356(省卫健委人事处)。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福建省儿童医院
2023年8月1日
文章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