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福建省立医院发布时间:2023-08-01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编内)。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3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5.非2023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并持有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6.已参加住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1日;
2.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zp88216070@sina.com。报名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2023年度福建省立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填写)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供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住培经历证明及历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扫描件、博士后需提供出站证明;
(6)近5年或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出版专著、主持的科研项目、科研获奖、授权专利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以及填写《报名表》中的其他成果的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考核和体检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立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福建省引进人才条件的为其办理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手续,享受省财政引进人才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8216070,联系人:宋老师
简历投寄邮箱:zp88216070@sina.com
福建省立医院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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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福建省立医院